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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湖南、福建、广东、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厦门税务局税务局通告2026年第3号 关于离境退税“即买即退”跨省互认的通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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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21:03:29 |
| 信息简介: | 自2026年7月1日起,境外旅客在湖南省、福建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离境退税“即买即退”商店或集中退付点现场申领与退税款等额的预付金后,可选择在规定期限内从湖南省、福建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内任一离境退税口岸离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