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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湘医保发[2026]22号 湖南省医疗保障局 湖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关于印发《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补充规定》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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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21:03:18 |
| 信息简介: | 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医保(含生育保险)每月参保缴费基数为月缴费基准值的60%,每月参保缴费费率为用人单位缴费率(8%)和生育保险缴费率(0.7%)之和8.7%,全部计入统筹基金,不划拨个人账户。大病保险参保缴费标准为180元/年(即15元/月)。灵活就业人员办理职工医保退休人员待遇确认手续后,只需按规定缴纳大病保险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