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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黑地税发字[1995]218号 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改革方案》的通知[全文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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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21:00:47 |
| 信息简介: |
纳税人应在年度终了45日内依据现行税法和有关税收规定,自行进行纳税调整并计算全年应纳税额和年终应补缴(退)税额,主动向税务机关报送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和会计决算报表,自行申报纳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