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黑国税发[1996]190号 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铁路工附业单位恢复征收增值税问题的》的通知
| 提示信息 |
| 您还未登陆,点击这里进行登陆操作;注册请点击这里。 |
| 标题: 黑国税发[1996]190号 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铁路工附业单位恢复征收增值税问题的》的通知 | |
| 查看权限: | 需要 [普通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
| 发布时间: | 2026-09-04 21:00:46 |
| 信息简介: |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铁路工附业单位恢复征收增值税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6]35号)转发给你们,并将执行时间调整为自1996年11月1日起。请各地一并严格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