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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黑国税发[1997]3号 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对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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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21:00:43 |
| 信息简介: | 汇总纳税企业所在地税务机关,应将汇总纳税企业对其下属企业分摊某些特定费用(包括工资)的标准或数额等,及时传递给有关企业所在地税务机关,有关企业所在地税务机关应将有关情况进行及时反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