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黑地税发[1999]139号 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猪生产流通过程中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 提示信息 |
| 您还未登陆,点击这里进行登陆操作;注册请点击这里。 |
| 标题: 黑地税发[1999]139号 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猪生产流通过程中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 |
| 查看权限: | 需要 [普通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
| 发布时间: | 2026-09-04 21:00:10 |
| 信息简介: | 各地要严格按照1996年5月省政府修改发布的《黑龙江省屠宰税征收办法》的规定,在屠宰环节征收屠宰税。不准在饲养、收购、销售环节征收,严禁按人、户、亩等摊派征收屠宰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