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黑地税发[2000]205号 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央所属有色金属企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后企业所得税入库级次和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全文废止]
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黑地税发[2000]205号 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央所属有色金属企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后企业所得税入库级次和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全文废止]
| 提示信息 |
| 您还未登陆,点击这里进行登陆操作;注册请点击这里。 |
| 标题: 黑地税发[2000]205号 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央所属有色金属企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后企业所得税入库级次和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全文废止] | |
| 查看权限: | 需要 [普通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
| 发布时间: | 2026-09-04 20:59:46 |
| 信息简介: | 下放地方管理的有色金属企事业单位(名单附后)所得税的纳税人按《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规定的条件认定,即以独立核算单位为纳税义务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