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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黑国税联发[2001]4号 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 黑龙江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关于加强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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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20:59:42 |
| 信息简介: | 各出口企业在申报 2001年1月1日以后报关出口的货物退( 免 ) 税前 , 必须先到退税部门查询含出口收汇核销单在内的有关单证信息 , 有信息方可申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