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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黑国税发[2001]185号 黑龙江省 国家税务局中国工商银行黑龙江省分行 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关于统一银行代理居民购电储蓄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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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20:59:41 |
| 信息简介: | 供电企业向采用银行联网代理购电储蓄交费方式的国网直供居民销售电力,自2001年10月10日起,一律使用全省统一式样、统一印制的新版《黑龙江省工商业统一发票(电力销售专用)》(以下简称“电力销售发票”),由代理银行储蓄所在收费时开具,并加盖现金收讫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