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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黑地税函[2001]42号 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对《关于黑龙江移动通信公司重组产权变更涉税事项的请示》的函[全文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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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20:59:40 |
| 信息简介: |
组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和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在此过程中进行房产产权变更登记,属电信系统内部资产的重新分配,不属于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的不动产销售行为,此分营不应缴纳销售不动产营业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