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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黑地税函[2002]31号 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北安市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级范围税额标准的批复[全文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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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20:59:35 |
| 信息简介: | 根据你市实际情况,按照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及有关规定,同意你市于2002年1月1日起执行调整后的土地分等级范围税额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