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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黑地税函[2002]41号 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银行己纳税应收未收利息冲减工作的通知[全文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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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20:59:34 |
| 信息简介: |
各地核查的时间为5月20日至6月末,同时要对政策落实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掌握政策变动对收入影响,并于7月10日前将落实情况书面上报省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