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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黑地税函[2002]67号 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旅游业营业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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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20:59:23 |
| 信息简介: |
对各旅行社的税款征收方式,由主管税务机关确定。一经确定适用核定营业税税前费用扣除率办法征收营业税的,一年内不得变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