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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哈地税发[2002]112号 哈尔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旅游业营业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全文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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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20:59:20 |
| 信息简介: | 查账征收方法计征营业税的审批时间为每年的11、12月份。一经批准,执行期限为一年。期间、当管分局、县(市)局要加强对纳税人的管理,发现有违上述规定的,立即取消其查账征收营业税的资格,改按定率核定营业额计算征收营业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