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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黑国税发[2005]153号 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国居民(国民)申请启动税务相互协商程序暂行办法〉的通知》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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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20:58:30 |
| 信息简介: | 启动税务相互协商程序,是协助中国居民(国民)解决其在税收协定缔约对方遇到的税务问题,维护国家和纳税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措施,各地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广泛宣传、解释此项政策,切实做好这项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