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黑国税函[2005]272号 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黑龙江泰华医药连锁销售有限公司增值税征收管理的补充通知
| 提示信息 |
| 您还未登陆,点击这里进行登陆操作;注册请点击这里。 |
| 标题: 黑国税函[2005]272号 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黑龙江泰华医药连锁销售有限公司增值税征收管理的补充通知 | |
| 查看权限: | 需要 [普通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
| 发布时间: | 2026-09-04 20:58:26 |
| 信息简介: | 根据《绥化市国税局关于黑龙江泰华医药连锁销售有限公司增值税缴纳有关问题的报告》(绥国税发[2005]226号),经研究同意, 自2006年1月1日起,将黑龙江泰华医药连锁销售有限公司各地连锁店的增值税预征率由1.2%调整为0.8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