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黑地税函[2005]146号 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房产出租房产税计税依据确认问题的批复

提示信息
您还未登陆,点击这里进行登陆操作;注册请点击这里。

标题: 黑地税函[2005]146号 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房产出租房产税计税依据确认问题的批复
查看权限: 需要 [普通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发布时间: 2026-09-04 20:58:22
信息简介: 对出租房产租金收入申报不实且明显偏低的(按租金计征的房产税低于按计税余值计征的房产税),若纳税人不能说明真实情况且无正当理由,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五条第(六)款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比照其同等地段、繁华程度的租金标准,核定其出租房产的应纳税额;若纳税人能说明真实情况并有正当理由,比照国税发[2004]44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按房产计税余值计征房产税。

税簿记 |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禾兑簿(杭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美上商业中心2号楼1112室

浙ICP备2026063171号-1 浙公网安备33010602014961号

  • 微信公众号

  • 视频号

  • 小红书

  • 抖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