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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黑国税函[2005]346号 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大唐黑龙江发电有限公司所属佳木斯第二发电厂3号机组缴纳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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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20:58:04 |
| 信息简介: | 计算公式为: 预征税额=上网电量×核定的定额税率 因此,佳木斯第二发电厂3号机组应在当地预缴增值税,由大唐黑龙江发电有限公司统一进行财务核算,并在公司所在地哈尔滨市汇缴增值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