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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黑国税函[2006]5号 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辅导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购增值税专用发票预缴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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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20:58:02 |
| 信息简介: | 各主管税务机关内部的相关部门要加强配合,认真审核,制定辅导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购增值税专用发票预缴税款相关流程并认真执行,确保纳税人足额抵减、退还增购增值税专用发票应抵、退的预缴税款余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