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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哈地税发[2006]57号 哈尔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劳务营业税征收管理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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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20:57:59 |
| 信息简介: | 各区、县(市)局和涉外分局要于4月底以前,为辖区内的各类学校办理完税务登记。对逾期未办理税务登记的,税务机关按有关程序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期限过后仍不办理登记的,按照《税收征管法》规定予以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