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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下游受票企业的“曲线救国”——试论《税务处理决定书》认定“虚开”的可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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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4 20:52:29
信息简介: 税务处理决定可能使得受票企业无法将从出票企业获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作为合法有效的凭证来抵扣进项税额。因此,税务处理决定对作为纳税人的受票企业的权利义务有可能产生实际影响,受票企业与上述税务处理决定具有利害关系,有权申请行政复议。最高院在一定程度上表明了对下游受票企业原告主体资格持认可态度。认可下游受票企业具有适格的原告资格,既能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也能加强对税务机关的监督力度,也顺应了原告资格涵摄范围不断扩大的世界性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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