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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黑国税函[2007]83号 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减免增值税问题的批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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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20:51:01 |
| 信息简介: | 轻集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以下简称砌块)的检测应按照GB/T15229-2002的标准执行。轻集料采用陶粒的砌块,如掺渣量高于30%,应认定为不合格产品,不得享受增值税减免;如掺渣量低于30%且检测为合格产品,应按财税〔2001〕198号文件规定减半征收增值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