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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黑地税函[2007]87号 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个体工商户税务登记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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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20:50:50 |
| 信息简介: | 要认真落实税务总局文件,建立和完善与有关部门和单位之间的信息交换制度,充分利用国税局、工商局、市场主办单位、出租柜台的大型商场等部门和单位提供的信息,逐户进行核对,对无照经营的要依法征税并要向工商部门传递信息,督促其依法办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纳入正常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