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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黑国税函[2007]184号 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鸡西市小煤矿征管问题的批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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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20:48:32 |
| 信息简介: | 关于无营业执照、无税务登记小煤矿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问题。对于无营业执照、无税务登记小煤矿可以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对此类纳税人,国税机关不得办理税务登记或临时税务登记,按无证照户进行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