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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黑地税发[2007]119号 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办法》的通知[全文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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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20:48:23 |
| 信息简介: | 凡符合应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条件的纳税人,应在90日内,向主管地税机关提出清算税款申请,并据实填写《土地增值税清算申请表》,经主管地税机关核准后即可办理竣工清算税款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