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黑国税发[2008]154号 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有机肥产品免征增值税的通知》的通知
| 提示信息 |
| 您还未登陆,点击这里进行登陆操作;注册请点击这里。 |
| 标题: 黑国税发[2008]154号 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有机肥产品免征增值税的通知》的通知 | |
| 查看权限: | 需要 [普通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
| 发布时间: | 2026-09-04 20:48:06 |
| 信息简介: | 主管国税机关初审同意后报市地局审核,市地局在省局规定的时间内组织对产品进行抽样,并将样本送省局统一编号,由省局指定的检测机构进行质量检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