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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黑国税发[2008]187号 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纳税人涉税保密信息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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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20:48:04 |
| 信息简介: | 一是严禁无关人员对综合征管软件等各系统进行操作;二是要按照规定披露、提供和查询涉税信息,明确各项工作职责;三是要制定、执行泄密汇报制度,及时掌握泄密情况,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根据造成后果的程度,追究经办人和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