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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黑国税发[2008]212号 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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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20:48:02 |
| 信息简介: | 各地要加强对《通知》的宣传工作,对符合《通知》第三、四条优惠政策适用条件的企业,审核合格后,要在年底前及时办理对2008年7月1日后已征增值税税款的退税工作,并将有关情况上报省局(流转税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