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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黑地税联[2011]6号 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契税和耕地占用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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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20:47:22 |
| 信息简介: | 地税部门要定期向同级房产(建设)、国土部门采集房产交易、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和耕地占用信息,并及时传递给主管地税机关“两税”管理部门;定期向同级房产(建设)、国土部门通报“两税”征收管理情况。在日常税收征管中,发现纳税人未按规定办理房产、土地权属登记和用地审批手续等不法行为的,要及时将相关信息提供给有关房产(建设)、国土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