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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黑龙江监管局关于发布《黑龙江省代收代缴车船税暂行办法》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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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20:47:18 |
| 信息简介: | 各保险机构要做好机动车投保、缴税信息以及其他相关信息的档案整理、保存工作。保险机构代收代缴车船税账簿、税款记账凭证及有关涉税资料应当保存10年,并接受地税机关和保险监管部门的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