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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2年第1号 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明确纳税人印制非税控冠名发票有关事项的公告[全文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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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20:47:17 |
| 信息简介: | 使用POS和MIS系统进行财务管理尚未进行税控改造的纳税人,应向主管国税机关提交税控改造申请,并作为申请印制非税控冠名发票的必备资料(追加印量时不需要重复提交),无税控改造申请资料的,国税机关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