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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哈尔滨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2年第4号 哈尔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市区内契税及个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收方式等事宜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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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20:47:15 |
| 信息简介: | 契税及个人存量房交易税收由地税机关负责征收。市区内契税及个人存量房交易税收的征收方式为:各区地税机关在本行政区域内的房产交易场所和市行政服务中心国土审批办设立办税窗口,由税务人员直接征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