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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佳政办发[2015]14号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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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4 20:45:27
信息简介: 放宽异地购房落户标准。非本市户籍的人员在本市购买商品住房的,购房者凭《房屋所有权证》或机打合同和购房完税凭证即可为本人及其配偶、父母、未成年子女在本市办理落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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