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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别把“逃税”办成了“虚开”:一条红线,两种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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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4 20:42:29
信息简介: 将虚开一律认定为“行为犯”,往往会导致罪责刑不相适应。比如,一个未造成国家一分钱损失的对开发票行为,如果按“行为犯”论处,刑罚可能远重于一个实实在在偷逃了巨额税款的逃税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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