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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4号 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业务事项的公告[条款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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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20:42:18 |
| 信息简介: | 2019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邮政电信发票》、《中石油黑龙江销售分公司销售发票》,纳税人在此之前已领用的以上2种发票,可使用至2018年12月31日,到期缴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