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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通告2020年第9号 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关于变更工会经费(工会筹备金)申报缴纳期限的通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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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20:30:26 |
| 信息简介: | 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小规模纳税人、银行、财务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信用社,以及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纳税人,工会经费(工会筹备金)申报缴纳期限,变更为按季申报缴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