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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通告2021年第2号 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关于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期间接受纳税人邮寄申报的通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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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20:28:00 |
| 信息简介: | 需要通过邮寄申报方式办理2020年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的纳税人,请于2021年6月30日前将申报资料以国内特快专递方式邮寄到受理邮寄申报的税务机关。邮寄申报日期以邮政部门收寄邮戳日期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