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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黑财税[2021]21号 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罚没财物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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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20:27:45 |
| 信息简介: | 执法机关在罚没财物管理工作中,应当按规定使用财政部门相关票据,严格执行票据管理制度,确定专人负责,加强内部管理。各级财政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并执行有关票据的发放、使用、保存、审验、核销等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