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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黑政办发[2021]33号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电子行政执法证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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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20:27:23 |
| 信息简介: | 行政执法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负责电子行政执法证申领资格审定的司法行政部门或者上级司法行政部门取消行政执法资格,并报省级司法行政部门注销电子行政执法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