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通告2021年第6号 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关于疫情期间税收征管服务和税收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通告
| 提示信息 |
| 您还未登陆,点击这里进行登陆操作;注册请点击这里。 |
|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通告2021年第6号 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关于疫情期间税收征管服务和税收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通告 | |
| 查看权限: | 需要 [普通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
| 发布时间: | 2026-09-04 20:27:19 |
| 信息简介: | 依法办理延期缴纳税款和发票领用业务。对受疫情影响符合延期缴纳税款条件的纳税人,可依法申请办理延期缴纳税款;可通过黑龙江省电子税务局选择发票邮寄送达方式办理发票领用,或通过自助办税终端自助领取发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