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国家税务总局鹤岗市税务局关于废止《鹤岗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的公告》的公告
| 提示信息 |
| 您还未登陆,点击这里进行登陆操作;注册请点击这里。 |
|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鹤岗市税务局关于废止《鹤岗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的公告》的公告 | |
| 查看权限: | 需要 [普通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
| 发布时间: | 2026-09-04 20:26:49 |
| 信息简介: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的公告》(2021年第3号)规定,国家税务总局鹤岗市税务局决定,废止《鹤岗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的公告》(2013年第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