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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黑市监规[2021]7号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等三项制度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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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20:26:46 |
| 信息简介: | 县级、设区的市级市场监管部门作出列严决定前,应按照业务对口原则报经上一级市场监管部门同意。上一级市场监管部门对口执法办案机构研究后,作出是否同意列严决定并及时反馈。上一级市场监管部门不同意列严的,作出行政处罚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不予列严。上一级市场监管部门同意列严的,作出行政处罚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作出列严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