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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黑政办规[2021]33号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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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20:26:45 |
| 信息简介: | 本办法施行之前制发且仍在有效期内的存量证照(各类证件、证明、执照、牌照、批文等),签发部门应当按照国家、省工作部署,逐步实现存量证照的电子化,汇聚至电子证照库。中省直各部门应当加强本系统存量证照转为电子证照的统筹推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