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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鸡西市税务局关于废止《鸡西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的公告》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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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20:26:41 |
| 信息简介: | 根据《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第50号修改)和《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 黑龙江省财政厅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 黑龙江省财政厅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21年第3号),《鸡西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的公告》(鸡西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3号)全文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