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黑政办规[2022]9号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鼓励总部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 提示信息 |
| 您还未登陆,点击这里进行登陆操作;注册请点击这里。 |
| 标题: 黑政办规[2022]9号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鼓励总部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 |
| 查看权限: | 需要 [普通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
| 发布时间: | 2026-09-04 20:26:03 |
| 信息简介: | 在我省注册、实行统一结算并在省内缴纳所得税的新落户企业,纳入省内统计核算的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超过5亿元(不含房地产企业)可认定为总部企业,认定当年给予落户奖励100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