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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牡政办规[2022]3号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牡丹江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办法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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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20:22:10 |
| 信息简介: | 坚持保障基本,实行统筹共济,切实维护参保人员权益;坚持平稳过渡,保持政策连续性,确保改革前后待遇衔接顺畅;坚持协同联动,完善门诊保障机制和改进个人账户制度同步推进、逐步转换;坚持预算管理,提高基金使用效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