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哈政规[2023]10号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哈尔滨市依据征收决定办理不动产注销登记规定的通知

提示信息
您还未登陆,点击这里进行登陆操作;注册请点击这里。

标题: 哈政规[2023]10号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哈尔滨市依据征收决定办理不动产注销登记规定的通知
查看权限: 需要 [普通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发布时间: 2026-09-04 20:21:27
信息简介: 房屋征收部门办理不动产注销登记时,对确实无法收回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的,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出具书面说明,并在登记完成后,由不动产登记机构在其门户网站或者当地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公告作废。

税簿记 |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禾兑簿(杭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美上商业中心2号楼1112室

浙ICP备2026063171号-1 浙公网安备33010602014961号

  • 微信公众号

  • 视频号

  • 小红书

  • 抖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