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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黑商联规[2024]4号 黑龙江省商务厅 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等5部门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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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18:45:23 |
| 信息简介: | 自细则印发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以下日期均含当日),个人消费者转让本人名下黑龙江号牌乘用车,购买新乘用车并在省内上牌,新车注册使用性质为非营运,可申请一次性补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