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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黑财规[2024]20号 黑龙江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 黑龙江省水利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水资源税改革试点有关政策措施》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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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18:45:13 |
| 信息简介: | 对超过规定限额的农业生产取用水和主要供农村人口生活用水的集中式饮水工程取用水,暂免征收水资源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