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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哈尔滨市税务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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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18:45:04 |
| 信息简介: | 非居民企业应当在2025年5月31日前进行2024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电子税务局或办税服务厅申报),并进行汇算清缴;非居民企业在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应当自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60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当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